1月20日晚间,海正药业发布公告,今日收到公司总裁林剑秋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现指定为公司副董事长陈晓华代行职责。
林剑秋曾任海正药业前身海门制药厂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职务,后任海正药业董事、高级副总裁、制剂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以下是海正药业公告原文: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收到公司总裁林剑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剑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林剑秋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剑秋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聘任新任总裁,林剑秋先生辞职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新任总裁就职前,由公司董事长代理履行总裁职责。另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刘远燕女士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决定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指定林剑秋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现调整为指定公司副董事长陈晓华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林剑秋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News
相关文章
2021-09-06
2021-02-06
2020-10-17
2021-03-20
2020-09-23
2021-01-11
2021-08-25
2021-01-11
2021-09-27
2021-01-31
Next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