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商报》报道,日前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的一家棋牌室因为无证经营餐饮,被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查处。
事件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2018年10月1日,杨某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棋牌室内增设了一间面积约28平方米的厨房,购置灶台、冰柜、水池、油烟净化器等设施设备,并聘请2名厨师,为来棋牌室娱乐的顾客提供各类中式餐饮服务;当月20日,当事人购置了一个货架和一个大冰柜,用于销售桶装方便面、薯片及酒水饮料等预包装食品。
至去年10月22日案发时止,当事人共开展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2天,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2天。
市场监管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只保留有去年10月21日一天的食品消费单,其中,从事餐饮服务经营额为2670元;现场预包装食品总货值为2088元,经营额为165元,利润为101.46元;涉案总货值为4758元,违法所得为2771.46元。
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71.46元,同时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对于这一案例,药店的小伙伴们一定要引以为戒。
现如今“顺便”卖些饮料、饼干等预包装食品的药店并不在少数,从出发点来看,既能方便附近居住的居民以及匆忙赶路的路人,又能以小博大、增加药店的人气和客流。但是,务必要记住,要事先扯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这已经成为低成本事件),且在门店显眼位置进行张贴,否则就可以会招致案例中发生的不必要的麻烦,最终,利人利己的“善举”演绎成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恶果”就不值了。(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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