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试点城市都陆续发布了4+7集采的配套措施和细则,其中有四川、厦门、深圳、重庆、广州、辽宁、天津和上海等地区发布了具体的调价措施(北京市的文件已被撤回,以最终文件为主)。
四川:未中选产品与上海价格联动
四川省医保局发文《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品种挂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整体是以3月5日国家医保局的配套措施为标准,具体措施上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其中,文件对非中选药品的降价做了相关规定,与上海价格联动。
试点品种涉及的非中选药品与联采办(或上海市)形成的梯度降价结果保持价格联动。鼓励非中选药品企业主动降价、自主申报,向中选药品价格趋同。
此外,所有非中选药品不高于上海最高价药品降价结果。其中,中选药品同厂家的不同细化剂型、规格和包装的非中选药品,按中选药品价格差比价进行调整;其他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不高于中选药品价格。
与辽宁鼓励扩大试点范围不同,四川相对保守,文件明确:延续现行政策。非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品种的采购,继续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现行政策。
其余城市:
厦门:3月15日执行4+7中选结果
深圳:非4+7品种,迎来新一轮价格谈判
重庆:存量药品以3月20日为界限销售
广州:未中选品种降价,与国家一致
辽宁:公布梯度降价结果清单
天津:未中选产品不降价,不支付,不采购
上海:未中选品种已经在降价
全国范围内的大降价,要来了。(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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