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4+7带量采购”政策日前尘埃落定,3月25日,城市药品集采工作正式进入临床阶段。据媒体报道,当日部分公立医院已经开始执行“降价”后的价格:
与此同时,西安地区药店纷纷采取措施,积极与中标厂家沟通、洽谈,希望能享受同品同价政策。那么,在公立医院执行中标价的大限到来后,西安市的“4+7带量采购”中标价能否顺利落地药店呢?
医院、药店同品不同价
据悉,地处西安的多数药店目前只有少量“降价药”已经同步降价,但大部分“降价药”并未降价。对此,西安怡康药店相关负责人表示,西安市“4+7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涉及的25个中标品种厂家对药店同步降价音调不一。
“目前只有江苏豪森药业、阿斯利康、成都倍特药业、先声药业等4家药企明确表示,‘4+7带量采购’中标品种将在合作的连锁药店同步降价,并已经开始着手沟通库存以及降价后的采购成本处理方案等事宜,这些品种有望率先实现院内院外同品同价。而其他中标企业依然有诸多品种未依照承诺例行降价,药店零售价将被迫继续‘虚高’。”
针对中标品种不能与医院价格同步的问题,西安怡康药店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西安怡康已于政策落地当天下午,对未降价的中标品种采取下架措施,并积极与相关中关企业进行洽谈,“一旦降价,会立即告知广大消费者”。
与此同时,西安怡康明确表示,对未中标的部分同名药品将主动降价30%,配合医疗机构同步降价。
调价面临两难处境
此前,国家医保局、陕西省卫健委都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价提出了相关要求,但对消费者经常光顾的药店如何与医疗机构价格同步,文件却只字未提。
西安怡康相关负现人认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确保中选药品“进得了医院”、“降价不降质”,是以量换价。而零售药店是为消费者提供药品和服务的重要阵地,政府的带量采购、使用试点、医保支付等政策应该考虑将药店纳入进来;同样,生产厂家在执行中标价格时,也应考虑药店覆盖的消费者群体,不能选择性降价,导致消费者在医院和药店购药同质不同价,将药店置于两难境地。
“同样的政府和政策、同样的消费者,就应该以同样的价格得到同样的药品。”西安怡康方面表示,希望下一批的国家组织带量采购,包含药店的“量”,希望下一次的中标药品降价,也包括药店的“价”,希望中标药品的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能覆盖药店购药的参保消费者。(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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