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近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医疗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4+7”中标品种采购进度超预期
陈金甫表示,从目前来看,各试点城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试点、精心组织实施。截至4月1日,11个试点城市已经全面启动,截至4月14日24点,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量达到了4.38亿片/支,完成了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这个数字超出了预期,也消除了以往大家对医院采不采、用不用的担心。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都得到了保障,使用量超出了预期,有关政策基本上全面落实。从试点的效果来看,试点地区肿瘤、乙肝、高血压、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
谈到接下来的工作,陈金甫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试点工作,4月3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试点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试点取得的初步成效,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部署,要求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中标药品的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下面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扎实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加强试点监测和督导,指导试点地区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促进中选药品的优先使用,能够让患者真正得到改革试点的实惠和红利。
二是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及时启动试点的评估、总结,指导完善试点政策。
三是按照国务院43次常务会议的部署,根据试点评估的结果,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完善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和制度,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
扩大试点不会一蹴而就
针对“现在有一些非试点地区的患者对两地药品价格差提出了一些质疑,医保局如何看待和应对”的提问,陈金甫表示,这是局部地区试点产生的必然现象。
“4+7”中标地区用的中标药品总体平均降幅52%,单个药品有些降幅达到96%,而非试点地区的价格就没有降下来。这次招采实际上不是政府定价,不是国家谈判,是企业之间按照市场规则,针对不同的情况产生的一种自我价格竞争,所以这还是符合一个市场发现价值的作用。
可以充分肯定,这次党中央、国务院决定‘4+7’招采切中了药品招标采购体制的重要抓手,或者说切中了药品药价虚高的核心问题、关键问题,探索了新的招采机制,取得了改革成效。毫无疑问,11个试点地区老百姓首先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
陈金甫指出,一些改革带来的效果和影响,比如外地患者到试点地区医院买药,这个不能不允许。此外,同样的药在试点城市内外价格相差几十倍,说明“4+7”改革是成功的,机制是有效的。
“这说明,这个改革还要进一步扩大“。所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上已经做出了部署,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扩大试点。不过,进一步扩大试点,也不是一蹴而就、急功近利的事。
正如短缺药的问题,里面有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价格对供应的影响。如果价格过低了,对企业来说,没有积极性,就造成短缺;如果价格不能合理地体现竞争,就产生虚高,对老百姓就产生费用负担。所以这个过程中,还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总结各地区试点的经验,来检验各项试点政策配套措施一些持续性的功能。所以,我们会按照国务院部署,在进一步扩大试点方面,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策,再拿出一个推进的方案。(中国药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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